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,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基础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此作出了战略部署,强调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性。国务院随后印发的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系统性的安排和指导。
在“十四五”期间,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,粮食产量达到了1.4万亿斤的新高度,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了巩固和拓展,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。然而,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任务,农村仍然是最艰巨最繁重的领域,农业的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需要进一步提升,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也需要进一步完善。
“十五五”时期,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必须在“三农”领域补齐短板,破解发展中的难点和堵点。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,为农业领域带来了新的机遇,人工智能、生物技术等前沿技术正在加速渗透到农业中。《规划》围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的重大进展,科学设定了目标指标。到2030年,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预计将达到1.45万亿斤左右,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25.8万亿元,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升至67%,农业核心种源自给率达到85%,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%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%,乡镇(街道)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达到80%。
展望2035年,乡村全面振兴将取得决定性进展,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,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,农业强国建设将取得显著成效。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现代化,也包括人的现代化。《规划》始终贯穿着实现这两者有机结合的深层逻辑。
首先,“物”的现代化是基础。《规划》从多个层面推进,包括筑牢粮食安全根基,强化科技装备支撑,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。其次,“人”的现代化是最终目标。《规划》将农民的主体地位放在突出位置,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、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。通过拓宽增收致富渠道,让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,同时创造条件让农民愿意留在农村,享受现代化带来的便利和福利。
综上所述,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个全面、系统的过程,它不仅涉及到物质层面的提升,也涉及到人的全面发展。通过《规划》的实施,中国将朝着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稳步前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