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的福祉,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环节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此作出了战略部署,强调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、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性。国务院发布的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系统性的安排和指导。
在“十四五”时期,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,粮食产量达到了1.4万亿斤的新高度,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了巩固和拓展,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。然而,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任务,农村仍然是最艰巨最繁重的领域,农业的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需要进一步提升,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也需要进一步完善。
“十五五”时期,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必须在“三农”领域补齐短板弱项,破解发展中的难点和堵点。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,特别是人工智能、生物技术等前沿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,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动力。
《规划》设定了到2030年的具体目标,包括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.45万亿斤左右,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25.8万亿元,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%,农业核心种源自给率达到85%,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80%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%,乡镇(街道)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达到80%。同时,展望2035年,乡村全面振兴将取得决定性进展,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,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,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。
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现代化,也包括人的现代化。《规划》强调了实现这两者有机结合的重要性。在物质层面,重点在于筑牢粮食安全根基,强化科技装备支撑,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。在人的现代化方面,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,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促进农民共同富裕。这包括拓宽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,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,以及创造条件让农民愿意留在农村,参与乡村的建设和发展。
综上所述,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关键,通过《规划》的实施,我们有望在物质和人的现代化上取得重大进展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