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,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,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此作出了战略部署,强调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性。国务院随后印发的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为这一进程提供了系统性的安排和指导。
“十四五”期间,中国在农业农村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就,粮食产量达到了1.4万亿斤的新高度,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了巩固和拓展,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。然而,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任务,农村仍然是最艰巨最繁重的领域,农业的生产能力和效益亟待提升,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也需要进一步完善。
《规划》明确指出,到2030年,中国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将达到1.45万亿斤左右,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将达到25.8万亿元,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将达到67%,农业核心种源自给率将达到85%,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将超过80%。同时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到70%,乡镇(街道)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将达到80%。展望2035年,乡村全面振兴将取得决定性进展,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,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,农业强国建设将取得显著成效。
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现代化,也包括人的现代化。《规划》强调了实现这两者有机结合的重要性。在“物”的现代化方面,《规划》从多个层面推进,包括筑牢粮食安全根基,强化科技装备支撑,以及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。在“人”的现代化方面,《规划》将农民的主体地位放在突出位置,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、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。通过拓宽增收致富渠道,提升农民生活水平,同时采取措施让农民“留下来”,即通过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提供更多就业机会,吸引农民留在农村,参与乡村振兴。
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,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机遇。人工智能、生物技术等前沿技术正在加速向农业领域渗透,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提供了新的可能性。《规划》围绕推动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、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取得重大进展,科学设置了目标指标,为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