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,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《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旨在通过示范区的创建,加速实现农业强国的目标。《方案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明确了示范区创建的总体要求、目标、任务和工作程序。
《方案》强调,示范区的创建要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,以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,统筹发展科技农业、绿色农业、质量农业和品牌农业。坚持部省联动、以省为主的原则,因地制宜、分类推进,奖优罚劣、动态管理,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为核心,探索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。
在创建目标上,《方案》设定了到2030年累计创建认定示范区不超过500个的目标,重点建设粮食产业、养殖业、优势特色产业、智慧农业、都市农业、旱作农业等6类示范区。这些示范区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,形成重点突破、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。
《方案》要求,在创建任务上,明确每类示范区的创建定位、申报标准和目标,设置“常规任务+专项任务”,分类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。申报县需选择一个符合申报标准的类型进行申报,并按照创建任务和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创新体制机制,强化要素保障,优化指导服务,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,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。
在工作程序和措施上,《方案》提出示范区实行先创建后认定、分年度推进的方式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、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、政策支持、指导服务和总结推广,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。通过这些措施,示范区将成为农业产业发展的高地,加速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试验田,推动建设农业全面绿色转型的标杆,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实践样板,示范引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