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响应国家战略,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,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《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旨在通过示范区的创建,加速实现农业强国的目标。《方案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明确了示范区创建的总体要求、目标、任务和工作程序。
在总体要求上,《方案》强调,示范区的创建要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,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,统筹发展科技农业、绿色农业、质量农业和品牌农业。《方案》倡导部省联动、以省为主的原则,因地制宜、分类推进,奖优罚劣、动态管理,聚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,探索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。
在创建目标上,《方案》设定到2030年累计创建认定示范区不超过500个,重点建设粮食产业、养殖业、优势特色产业、智慧农业、都市农业、旱作农业等6类示范区。这些示范区将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,形成重点突破、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。
在创建任务上,《方案》要求明确每类示范区的创建定位、申报标准和目标,设置“常规任务+专项任务”,分类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。申报县要根据申报标准选择一个类型进行申报,并按照创建任务和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创新体制机制,强化要素保障,优化指导服务,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。
在工作程序和措施上,《方案》提出示范区实行先创建后认定、分年度推进的方式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需会同财政部门、发展改革部门强化组织领导、政策支持、指导服务和总结推广,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。
通过《方案》的实施,将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实践样板,示范引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,打造农业产业发展高地,加速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试验田,推动建设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标杆。这将为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转型提供坚实的基础和动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