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我国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《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标志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正式启动。该《方案》旨在指导示范区的创建工作,明确了总体要求、目标、任务和工作程序等关键内容。
《方案》强调,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以建设农业强国为目标,将示范区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平台。《方案》提出,要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,统筹发展科技农业、绿色农业、质量农业、品牌农业,坚持部省联动、以省为主的原则,因地制宜、分类推进,奖优罚劣、动态管理,聚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。
在创建目标方面,《方案》明确,到2030年,我国将累计创建认定不超过500个示范区。重点建设的示范区包括粮食产业、养殖业、优势特色产业、智慧农业、都市农业、旱作农业等六类,旨在推动有条件的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,形成重点突破、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。
在创建任务上,《方案》要求明确每类示范区的创建定位、申报标准和目标,并设置“常规任务+专项任务”,分类推进示范区的创建工作。申报县需选择一个符合申报标准的类型进行申报,并按照创建任务和每类示范区的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创新体制机制,强化要素保障,优化指导服务,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,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。
在工作程序和措施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示范区实行先创建后认定、分年度推进的方式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需会同财政部门、发展改革部门强化组织领导、政策支持、指导服务和总结推广,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。
总体而言,《方案》的发布和实施,将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实践样板,示范引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,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。